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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志愿者管理制度
日期:[2016/11/22 09:00:03]   共阅[]次

为了培育志愿服务理念,倡导公益精神,图书馆面向全体在校学生招募志愿者。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活动以自愿为原则,以志愿服务为基本形式,通过师生共建,营造图书馆良好学习环境,提升图书馆的服务和管理水平。

(一)资格要求:

1、全体正式在校注册学生,身心健康,品行端正,热心公益,自愿义务为读者服务。

2、做事踏实认真,持之以恒,自觉接受图书馆老师及协会管理人员的指导,按时到图书馆参与志愿服务工作。

3、有相对充裕的时间,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3小时。

4、报名的同学需填写《山东女子学院图书馆志愿者报名表》,通过面试考核录用的会员需经过图书馆培训后方可正式上岗。

(二)服务内容:

1、协助图书馆工作人员对馆内文献进行整理、上架,办理借、还书手续;

2、宣传入馆及在馆的良好借阅习惯,引导同学争做文明读者;

3、解答同学咨询,解释图书馆的规章制度,收集广大同学对图书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并及时向图书馆反映;

 4、引导同学正确、高效、合理使用图书馆资源,维护图书馆秩序,对在图书馆内违规乱纪的同学进行及时劝阻;

5、对同学们所关心的话题开展调研,如新书引进、自习室占座问题等;

6、开展读书活动,如名家讲座、读书心得交流会,好书推荐等;

(三)服务时间:

工作日830---2100期间,以1.5小时为一个时间单元,志愿者自主选择时间段参加志愿服务工作。

(四)保障与激励:

1、图书馆为志愿者提供岗前培训。

2、为参加志愿服务工作的志愿者提供服务鉴定证明。

3、表现出色者,经陈述和申请,图书馆可提供更多的服务,如增加借阅量等。

4、根据志愿者工作表现按一定比例评选优秀志愿者,颁发图书馆优秀志愿者荣誉证书及奖品。

5、每学期志愿服务全勤者,可增加学分。

6、优先向志愿者提供参加图书馆组织的各类活动的机会。

 

20149月制订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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