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在校学生填写《勤工助学岗申请表》后,根据岗位需要,进行面试、试用,经馆领导审批后任用。
(二)各部门要关心学生馆员的思想、学习和工作情况,做好考勤工作,并于月初上报工作时数。
(三)凡不遵守图书馆的规章制度,消极怠工者,图书馆有权取消其学生馆员的资格。
(四)图书馆勤工助学学生工作守则:
1、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,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。
2、责任心强,认真完成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3、遵守工作作息时间,按时到岗,因事请假要提前报告并安排好调班工作。
4、值班人员不得自行出借书、刊或私自携带书、刊出馆,一经发现,将从严处理。
5、对读者热情、礼貌,主动收集读者的意见和要求,积极向图书馆提出合理化建议。
(2014年3月修订)
版权所有2015-2016山东女子学院图书馆 院办传真:0531-86526786 | 招办电话:0531-8205181
电子信箱:nzxytjsb@163.com 地址: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
中华人民共和国ICP备案证号:鲁ICP备 09024645号 鲁公网安备 37011302000005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