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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二级学院资料室管理暂行规定
日期:[2016/11/22 10:45:02]   共阅[]次

本校各学院资料室是全校文献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,在业务工作和资源配置上,应接受图书馆的指导与协调,应面向全校开放,实行资源共享。为此,特制订暂行规定如下:

(一)管理体制:各学院资料室,实行其主办单位和图书馆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。即人员、经费、场所和设备等基本条件,均由主办部门自筹提供,并进行领导和管理;在业务上必须接受图书馆的统筹协调、领导和管理。

(二)办公条件:设资料室,主要以学院为单位,并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:

1、配备一定数量并具有一定业务管理能力的专兼职管理人员;

2、学院每年要有计划地筹拨一定数量的图书经费;

3、提供一定数量的专用房屋和设备;

4、主管单位领导要重视,并有专人具体分管资料室工作。

(三)收藏与服务范围:学院资料室只限收藏本单位教学、科研直接必需的、经常利用的、重要专业图书和核心期刊,其品种和内容要专、精,质量要高,切勿贪多求全。学院资料室主要以本学院从事教学、科研、实践的师生为服务对象,满足他们教学、科研、实践对图书资料的就近需求;同时,也尽量满足有关单位读者的特殊需要,有为全校读者服务的义务。

(四)统筹协调方式:为避免和减少造成全校书刊入藏的严重重复,提高利用率和节约经费,合理地利用现有经费最大限度地保证全校教学、科研的实际需求,各学院资料室在预订、选购书刊资料时,必须事先经图书馆签字同意,本着以图书馆收藏为主,学院资料室收藏为辅,图书馆收藏的,学院资料室少入或不入,学院资料室必须入藏的,图书馆适当少入的基本原则,进行统筹协调和审批。否则,图书馆不予签字,财务处不予报销经费。

(五)培养专业管理人员:主办单位和图书馆要重视和加强对资料室人员的教育、培养和管理,要鼓励、支持和组织资料员学习文献资料专业知识,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和钻研业务,不断提高专业素质。

(六)进行科学管理、提高服务效果

1、加强藏书建设,提高入藏质量:各学院资料室要广开书源,特别重视对内部出版文献的搜集,应根据收藏范围和重点,有计划地按照业务工作程序,认真负责地依照教学、科研实际需要,搞好书刊资料的采购、验收、分类、编目、加工整序工作,要做到有书必有目,有书必入账,书、目、账必相符,不断地提高入藏质量,便于管理和利用。

2、各学院资料室,要与图书馆建立联合目录,实行资源共建、共知、共享。

3、建立、健全规章制度,确保工作正常运行,做到工作人员和读者都有章可循,以利实行科学管理,使工作正常、有序地进行。

 

2014年3月修订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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