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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关于执行“三重一大”制度的实施办法
日期:[2024/11/13 10:50:47]   共阅[]次

为进一步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,实现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化、制度化、民主化,按照学校要求,结合图书馆工作实际,特制定图书馆执行“三重一大”制度的实施办法。

一、“三重一大”的具体内容

“三重一大”是指图书馆的重大事项决策、重要干部任免、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。

(一)重大事项决策

在图书馆工作中,凡涉及改革与发展,业务工作、科研、党政管理以及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的,都属于重大事项,对这些事项的决策均属重大事项决策,主要包括:

1.图书馆发展规划和重大、重要改革方案;

2.图书馆年度工作计划;

3.图书馆党建工作重要事项;

4.图书馆队伍建设、干部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事项,图书馆员工的奖惩,各部门主任的确定和调整;

5.部门制度的制订与修订;

6.对外重要合作与交流事项;

7.其他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。

(二)重要项目安排

图书馆重要项目主要包括:

1.投资在3000(含3000)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、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的购置等;

2.3000(含3000)元以上的修缮项目;

3.3000(含3000)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采购项目。

(三)大额度资金使用

图书馆大额度资金使用包括:

1.图书馆每年经费的预算、决算;

2.图书馆3000元以上固定资产、办公用品的采购各项目基金和经费等;

3.其他3000(含3000)元以上资金使用。

二、“三重一大”问题决策范围和程序

(一)参与决策的人员范围:

图书馆参与集体决策人员一般为图书馆负责人、部主任及相关人员。

(二)决策的程序:

1.相关部门或负责人提出提案。根据工作需要,一般提前一周提出所需决策问题的提案。

2.确定提案。与分管领导沟通,同意后的提案作为决策提案。

3.召集会议充分讨论。分管领导提交会议对提案充分讨论。

4.表决。

5.通过表决。一般超过表决人数三分之二以上(不含三分之二)人员同意的提案方为通过。

6.详细记录表决结果,特别是要详细记录不同意见。

三、“三重一大”的考核与责任追究

(一)图书馆执行“三重一大”规定情况,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。

(二)对未执行“三重一大”规定的主要负责人,按照学校规定严肃提出批评;造成较为严重后果的,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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