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馆为方便读者,在流通部及阅览部设有存包柜,为维护公共利益及财物安全,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: (一)读者将不得带入馆内的个人物品放入存包柜中(贵重物品请勿放入),柜锁自备。(二)存包柜内不得存放易燃、易爆物品。如违反规定,造成不良后果,将追究存包人的责任。(三)借阅完毕,请及时将存放的物品取走,关好柜门,不得隔夜存放。(四)工作人员每天定时对存包柜进行检查、清理,发现隔夜存放的物品一律没收。(五)爱护公物,注意保持存包柜的清洁卫生。
(2014年9月修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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