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,结合图书馆实际情况,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。
(一)归档范围:
1、年度总结和计划。
2、学校所发的红头文件。
3、图书馆人员信息。
4、负责签订的纸质、电子资源和设备合同。
5、图工委年度工作报告。
6、年度上报的各类数据。
7、对外交流与合作资料。
8、科研工作资料。
9、获得的省级以上奖励证书。
10、负责组织的重大活动。
11、党务廉政工作资料。
12、工会工作资料。
13、其他重要事项或文件。
(二)档案的管理:
1、按照校档案馆的要求,定期归档相关材料。
2、按照档案编目要求,汇总、保管、留存重要的文书档案。
3、妥善保管档案,做到防火、防虫、防霉、防强光直射。
4、档案一般不外借,必需借阅时,须经馆长批准,凡借阅档案者,不得涂改、损坏。
5、档案柜的钥匙必须专人保管,不得丢失或转借。
(2014年3月修订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