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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女子学院图书馆职责
日期:[2016/11/22 14:05:13]   共阅[]次

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资源中心,是为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,是学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校园文化和社会文化建设的重要基地。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,负责全院文献信息的服务工作,为全院师生提供切实有效的文献信息保障。具体职责如下:

(一)根据学院发展目标和教学科研需求,制定文献经费预算和管理规划,有计划、有重点地组织收集与采购各类文献信息资源,建设全校的文献信息资源体系。

(二)负责对采集的文献进行科学、规范的分编、加工整序与组织管理工作,为教学、科研和学科建设提供文献信息保障。

(三)负责为全院师生提供各类文献资料的外借、阅览服务;负责短期培训学员及外教图书借阅管理工作;开展多种形式的参考咨询和信息服务,通过多种形式,培养师生的信息意识和利用文献信息的技能。建立健全全校的文献信息服务体系,方便全校师生获取各类信息。

(四)建立和完善自动化技术在图书馆的应用,建立文献资料数据库。

(五)统筹、协调全院的文献信息工作,实现文献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。

(六)不断拓展和深化服务,积极参与学校人才培养、信息化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:

(七)积极参与各种资源共建共享,发挥信息资源优势和专业服务优势,为社会服务。

(八)完善各项规章制度,制定业务工作规范,明确岗位责任,保证贯彻执行。

(九)加强图书馆人员的队伍建设,培养图书馆专业干部,建立一支思想好、业务强的干部队伍,逐步实现多层次、多学科、多语种配套的人员结构。

图书馆的主要职能是教育职能和信息服务职能。图书馆应充分发挥在学校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中的作用。

 

(2016年1月修订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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