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当前所在的位置是: 首页 >> 服务互动 >> 常见问题 >> 正文
 

读者借阅的图书发生丢失情况如何赔偿?
日期:[2019/12/05 15:45:39]   共阅[]次

①到当当、京东、孔夫子旧书网等购买同样正版书籍(封皮、封面、书名、作者、出版社、ISBN号必须一致)抵顶。
②无法购买的非孤本图书按照三倍图书价格缴纳罚款;孤本图书按照十倍图书价格缴纳罚款(具体根据图书副本数量及珍藏程度来定)。
③罚款需用校园“一卡通”扣除,图书馆不接收现金。 图书赔偿登记由图书馆A区总服务台老师亲自操作。(更新日期2019年12月5日)

【字体:   【背景色 -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关闭
上一篇:对无法消掉磁性的永久磁条的图书怎么处理?
下一篇:教师图书超期如何办理?
   相关文章 读取内容中,请等待...
 
    • 版权所有2015-2016山东女子学院图书馆 院办传真:0531-86526786 | 招办电话:0531-8205181

    • 电子信箱:nzxytjsb@163.com 地址: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

    • 中华人民共和国ICP备案证号:鲁ICP备 09024645号 鲁公网安备 37011302000005号